各学院、各位同学: 为了顺利推动2012级学分制的选课工作,同时根据体育课选项涉及面广和要求高的特点(体育项目多、且有男女生要求),学校准备在2013年5月20日至27日期间,进行2013-2014-1学期体育(三)的网上选课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选课对象 培养方案中有体育(三)课程设置的2012级本科学生,都必须参加本次网上选课。 二、选课时间 一选时间:2013年5月20日上午8:00——5月23日晚上23:00
,错过一选时间的,请务必参加二选; 二选时间:2013年5月24日上午10:00——5月27日晚上23:00,二选专供错过一选的学生选课,该阶段不允许退选一选结果。 三、 选课原则及要求 1、凡培养方案规定2013-2014-1学期有体育课的2012级本科生,必须参加此次体育课网上选课,错过一选时间和二选时间的,将不再接受补选。 2、每位同学可在指定的某个节次时间里进行选课,该课堂已经标明了上课的老师、时间和地点等;各任课教师开设的体育项目及上课地点详情见“附件”。 3、体育开课分男生和女生项目,对此男同学只能选择男教师开设的体育项目、女同学也只能选择女教师开设的项目。每个项目均有选课人数上限限制,当超过限定人数时,同学们只能从其它仍有余量的课堂中选课。 4、在此次体育(三)选课选定教师及项目后,每位同学在大二下学期将按此继续上课;体育(四)不再进行网上选课。 5、每位同学必须要选择一位教师及一个项目上课,不能弃选;否则,体育(三)及体育(四)均没有学分。因此,请选课结束后,务必仔细查看选课系统中【已选课程】是否存在所选的体育课堂。如果没有,表明选课不成功,请在限定时间内重新选课。 6、在学生选课系统【已选课程】列表中出现的其它课程是下学期培养方案规定各专业应修课程,待课表安排好后再组织选课,此次只选体育课。 四、选课步骤 进入教务处网站——学生专区——教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——输入账号、密码——学生专区中的02[学生选课]——进入选课——点击上方【可选课程】对话框中欲选的课堂后的【选中】——下方【已选课程】对话框中将出现所选的体育课堂。 如果误选,可点击【已选课程】对话框中体育(三)后面的【退选】,再次重新选课。有时,由于IE浏览器版本的不同,【退选】按钮被遮住,可向右移动下方的滚动条,即可显示出来。 请同学们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选课,对于未参加此次选课的同学,后期不再提供选课机会。 特此通知。 教 务 处 2013年5月16日
附件:
2012级“体育(三)选项课”任课教师、项目及上课地点(男生)
序号 | 教师姓名 | 性别 | 职称 | 上课项目 | 上课地点(黄家湖校区) | 1 | 杨宏伟 | 男 | 副教授 | 篮球 | 北区室外篮球场 | 2 | 饶汉夫 | 男 | 副教授 | 篮球 | 3 | 徐宝林 | 男 | 副教授 | 篮球 | 4 | 唐金汉 | 男 | 副教授 | 篮球 | 5 | 张晨蔚 | 男 | 讲师 | 篮球 | 6 | 易铭裕 | 男 | 讲师 | 篮球 | 7 | 丁益齐 | 男 | 副教授 | 排球 | 北区室外排球场 | 8 | 喻家瑜 | 男 | 讲师 | 排球 | 9 | 韩震 | 男 | 副教授 | 网球 | 北区室外网球场 | 10 | 鲁松涛 | 男 | 讲师 | 网球 | 11 | 王志刚 | 男 | 副教授 | 足球 | 北区田径场 | 12 | 杜辉 | 男 | 副教授 | 足球 | 13 | 王家力 | 男 | 讲师 | 足球 | 14 | 谭正安 | 男 | 副教授 | 羽毛球 | 北区体育活动中心 | 15 | 王路遥 | 男 | 副教授 | 跆拳道 | 16 | 刘刚 | 男 | 副教授 | 武术 | 17 | 林虎 | 男 | 副教授 | 健美 | 北9舍架空层健身房 | 18 | 曹阳 | 男 | 讲师 | 田径 | 北区田径场 | 19 | 鲍军超 | 男 | 讲师 | 田径 |
2012级“体育(三)选项课”任课教师、项目及上课地点(女生)
序号 | 教师姓名 | 性别 | 职称 | 上课项目 | 上课地点(黄家湖校区) | 1 | 王玉珍 | 女 | 副教授 | 瑜伽 | 北区体育活动中心 | 2 | 肖丽军 | 女 | 副教授 | 体育舞蹈 | 3 | 黄惠 | 女 | 副教授 | 形体 | 4 | 刘俊洁 | 女 | 副教授 | 健美操 | 5 | 赵茜 | 女 | 讲师 | 排舞 | 6 | 姚婕 | 女 | 副教授 | 啦啦操 | 7 | 曹琪 | 女 | 讲师 | 啦啦操 | 8 | 刘会玲 | 女 | 讲师 | 羽毛球 | 9 | 高威 | 女 | 讲师 | 网球 | 北区室外网球场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
|